项目名称: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九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申请表;
2、四平市结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表;
3、修建详细规划定位图;
4、修建详细规划平面图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发改委项目备案(立项批准文件);
办理流程:受理-现场审核-审批办审定-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项目名称:人防易地建设费
办理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中发[2001]9号)(国发[2004]4号 第9条
《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2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申请表(两份)
2、四平市结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表(两份);
3、修建详细规划平面图、定位图(原件一份);
4、发改委项目备案(立项批准文件)(两份);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两份);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
7、设计单位出具的证明建设项目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论证报告;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缴费-审定-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
收费依据:吉省价收【2016】99号 吉防办发【2016】88号
收费标准: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1286元/平方米
项目名称:警报器迁移审批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22、23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原建筑物拆迁回迁改造扩建建设计划批准文件;
2、迁移建设方案;
3、《警报设施迁移申请表》;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项目名称: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需要的审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14条
《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8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地下交通干线人防需要申请表;
2、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人防需要承诺书;
3、修建详细规划平面图、定位图;
4、发改委项目备案(立项批准文件);
5、兼顾人防需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经具有人防资质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及设计单位意见回执报告;
6、加盖审图专用章的人防工程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CAD格式电子版文件。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项目名称:拆除2000㎡(含)以下人防工程的审批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8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拆除项目审批申请(请示文书);
3、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4、营业执照副本
5、修建详细规划定位图
6、修建详细规划平面图
办理流程:受理-现场勘察-核算-审批办审定-批复-取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防护等级5级收费3300/平方米(元);防护等级5级以上另行测算,等外1800元/平方米。
收费依据:《省人防办关于拆除人防工程补建补偿有关规定的通知》吉防办[2013]59号
项目名称: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23条
《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3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专项验收申报材料:
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合同;2、防空地下室防护部分施工技术资料;3、防空地下室竣工图1套(光盘一张);4、防空地下室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会议纪要;5、设计方案审核意见书;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全套人防工程施工图;9、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 10、人防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报告;11、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预案;1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1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14、按规定设置人防工程标志、指示牌;15、人防工程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16、施工、监理单位隐蔽工程记录;17、人防工程质量专项验收申请表;18、建设单位工程验收自验合格报告;19、人防工程防护质量专项验收报告;20、防护设备合同和产品合格证;21、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报告;22、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23、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单位);24、人防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防护、防化设备单位);25、施工技术档案资料(含明细)26、人防工程信息登记表(含电子版)
竣工验收备案申报材料(下划线部分为重复材料,可以不用提交)
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合同;2、防空地下室防护部分施工技术资料;3、防空地下室竣工图1套(光盘一张);4、防空地下室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会议纪要;5、设计方案审核意见书;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全套人防工程施工图;9、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 10、人防工程质量问题整改报告;11、取得人防工程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包括防护结构质量检测和人防专用设备安装质量检测);12、有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1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1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附件;15、人防工程信息登记表(含标准电子版);16、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预案;17、人防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办审查-审批办审定-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项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备案(中小型企业和省投资项目除外)
办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三)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发改委项目备案(立项批准文件);
2、项目建议书;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5、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7、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受理-审定-批复-备案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