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迁移警报设施和人防战备通信电缆的审批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22、23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原建筑物拆迁回迁改造扩建建设计划批准文件;
2、迁移建设方案;
3、《警报设施迁移申请表》或《战备电缆迁移申请表》;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勘察-审批办审定-审核-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181234
附件:1、迁移警报设施和人防战备通信电缆审批流程图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