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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备案(中小型企业和省投资项目除外)

时间:2018-05-26 来源: 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项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备案(中小型企业和省投资项目除外)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22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项目建议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5、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7、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定-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181234 

  附件: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