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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2-05-25 来源: 测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消除全市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突出重点,分类整治,集中开展全市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快查快改、立查立改,确保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采取强力措施整治到位。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除隐患、严处罚、强管理等措施,深入整治全市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整改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的短板弱项、整顿党员干部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为人防工程(房屋建筑)的安全使用提供有力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现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玉楼 

  副组长:王朝权、高文超、刘浩、陈湖、阴忠林 

    员:刘春雷、李海峰、姜宝坤、王军、石奇、王亚坤、尹明辉、逄淑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科,办公室主任由刘春雷兼任,组员有工程科张镝、质监站姜亮,负责协调、沟通、调度、上报等工作。 

  四、排查整治范围 

   排查全市区域内所有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包括早期人 

  防工事,单建、结建人防工程,自建房屋(简易房)、办公楼,人防指挥工程,尤其是用作经营或出租的、人员密集的单建式人防工程、结建人防工程和早期人防工程。重点排查:一是违法改造、擅自改变人防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等情形)。二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人防工程。三是检查人防工程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人防通风设备、设施、器材、指示标识是否完好齐全;人防用电设施、电器、线路是否安全;人防工程内建筑、结构、防护设施设备平时使用情况等安全状况,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四是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装饰装修的。五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六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工程(房屋)。七是建设年代较早(2000年以前)、年久失修的工程(房屋)。 

  五、时间安排 

  开展“百日攻坚+巩固提升+常态化监管”,坚决在时限范围内查清扫净各类隐患,确保整改整治到位。 

  (一)百日攻坚阶段(5月9日—8月31日)。利用100天时间,完成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同步开展安全隐患整治,特别是经营性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整治。 

  1.动员部署(5月9日—11日)。组织召开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全面排查(5月12日—6月12日)。检查组将按行程完成所有人防工程(房屋建筑)的排查工作,坚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的原则,将整治工作贯穿于排查工作始终。 

  3.消除隐患(6月13日—8月31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实行精准管控,强化分类施策,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以“钉钉子”的精神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所有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完毕。特别是,经营性单建式人防工程(房屋建筑)、自建房(简易房)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在7月31日前完成。我办将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复查。 

  (二)巩固提升阶段(9月1日——10月31日)。“百日攻坚”行动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巩固提升“百日攻坚”成果。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11月1日后)。要紧盯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开展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常态化排查整治,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以后每年开展定期、不定期排查整治。特别是汛期前或遇到各种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时,要及时组织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巡检,加强房屋安全应急预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全力遏制增量危房。 

  六、排查程序 

  (一)现场踏查初检。组织对全市所有人防工程(房屋建筑)进行安排隐患排查。采取外观目测、室内查看、查阅资料、询问(产权人)使用人等方式对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对可能存在隐患的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填写《隐患人防工程(房屋建筑)排查整治信息表》(附件1),建立问题隐患清单,经营性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所有自建房屋(简易房)填写《自建房排查整治信息表》(附件2),建立档案,并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立公开举报电话:0434-3650156(机关党委),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 

  (二)“干部+专家”核验。组织人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检测、消防等专业技术人员,对初步判断有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房屋建筑)进一步核验,全面摸清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建设合法合规性、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等情况。 

  (三)评估鉴定确认。对检验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房屋建筑),要依据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及时组织进行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性评估鉴定。对经营性人防工程(房屋建筑),组织专业技术机构进行评估。鼓励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鉴定评估。 

  七、任务分工 

  (一)工程科:负责人防结建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对排查情况进行每周一调度。 

  责任人:刘春雷;包保领导:王朝权 

  (二)人秘科:负责自建房(简易房)、办公楼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人:李海峰、姜宝坤;包保领导:高文超 

  (三)指挥宣传科:负责人防指挥工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利用人防网站、四平日报,关注舆情,正面引导,发布公告,普及工程(房屋)使用安全常识,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责任人:姜宝坤;包保领导:刘浩 

  (四)机关党委:负责做好检查人员的思想工作,对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优先评选先进;对工作进展缓慢、排查不实、整改不到位的,通报批评;对发现的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责任人:石奇、康庆城;包保领导:陈湖 

  (五)计划财务审计科:负责在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工程(房屋)资产情况进行再统计、再核实。 

  责任人:王军;包保领导:阴忠林 

  (六)法制科:负责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问题,进行认真研判,需要进行执法的,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责任人:王敬梅;包保领导:高文超 

  (七)信访室:负责在排查过程中,如发生涉访问题,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及时进行处理。 

  责任人:王蕾华;包保领导:高文超 

  (八)人防工程质量保障中心:负责人防结建工程的防护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人:尹明辉;包保领导:王朝权 

  (九)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管理中心:负责出租场所、早期人防工程、单建式人防工程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人:王亚坤;包保领导:高文超 

  (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负责人防指挥车库及通信警报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 

  责任人:逄淑涛;包保领导:刘浩 

  八、整治方式 

  结合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先急后缓,先早期后近期,分步和分类处置。 

  (一)建立台账。建立人防工程(房屋建筑)信息台账 

  (其中自建房单列)和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对鉴定为危险人防工程(房屋建筑)的,建立“一户一档”,制定“一户一策”,区分等级,分类整改,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督促人防工程(房屋建筑)产权人(使用人)及时排除隐患,确保整治一户,销号一户。 

  (二)管控整治。采取悬挂警示标志、拉设警戒线等管 

  控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险人防工程(房屋建筑)的经营性人防工程(房屋建筑),立即采取停止营业及使用等管控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经营活动;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其他人防工程(房屋建筑)立即停止使用,撤离人员,确保不住人。要落实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定期巡视巡检制度,防止回流居住。 

  (三)工程整治。落实产权人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 

  通过加固、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结构坍塌风险影响公共安全的,立即停用并疏散工程(建筑)内和周过的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无法进行加固整改的,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但尚无坍塌风险的,采取加固修缮、降级使用等方法妥善处理。 

  (四)依法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工程(建筑), 

  确需拆除的,要依法拆除。坚决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功能结构布局等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屡教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现的涉法涉诉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等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九、统计上报 

  市人防办各科室(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上报工作,为防止误报、漏报。2022年5月起,每月20日起各科室(单位)将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科),每月23日前,由工程科统一汇总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住建局(人防办)结合实际确定排查任务,并参照四平市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行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四平市人防工程(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将于6月中旬进行检查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