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9号)和四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四办发〔2019〕22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办实际,现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6月底,市人防办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不断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制定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2、成立组织机构,加大领导力度。
(二)2020年3月底前完成。
1、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
2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服务指南。
3建立会合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和更新机制。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4、制定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和规范执法用语、执法文书制作指引。
5、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6、落实审核主体,明确审核机构,按要求配备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法制审核工作的制度。
7、明确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审核内容清单、审核工作流程图。
(三)长期执行。
1、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
2、执法事中主动出示证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事后公布行政执法决定等执法结论信息。
3、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执法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
4、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
制定市人防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完成市人防办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是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市司法局备案;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市人防办要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工作方案中的责任分工、时间节点,推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持续推进阶段(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市人防办对照“三项制度”各项要求进行全面总结,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贯彻实施情况,报市司法局,并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保障经费投入。行政执法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保障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要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促考核。“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四平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指标体系,作为法治建设督察、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评的重点工作内容。要切实建立推进“三项制度”落实。
附件:1、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责任分工表
3、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
4、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
5、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