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3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合同;2、防空地下室防护部分施工技术资料;3、防空地下室竣工图1套(光盘一张);4、防空地下室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会议纪要;5、设计方案审核意见书;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8、全套人防工程施工图;9、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10、施工中标通知书;1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1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1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14、消防验收报告;15、人防检测报告 16、施工、监理单位隐蔽工程记录;17、人防工程防护质量验收申请表;18、建设单位工程验收自检报告;19、人防工程防护质量验收报告;20、防护设备合同和产品合格证;21、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报告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质监站审查-审定-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政务咨询电话:12345 投诉举报电话:12342 政务大厅服务电话:518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