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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防办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来源:  2022-01-12

四平市人防办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目录:

一、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办事指南

二、四平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告知单

三、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备案(中小型企业和省投资项目除外)

四、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五、拆除2000平方米以下人防工程的审批

六、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需要的审批

七、迁移警报设施和人防战备通信电缆的审批

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九、人防易地建设费

一、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办事指南

基本编码

0100001001

实施编码

22030000000001352938401

事项名称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应填写至设定依据填写表格内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无

行使内容

无

实施机构

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受理条件

应填写至受理条件填写表格内

申请材料

应填写至申请材料填写表格内

联办机构

无

中介服务

无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现场审核-审批办审定-领导批复-发件

数量限制

无

结果名称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审批表》

结果样本

存放至对应文件夹下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服务对象

法人或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通办范围

无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预约办理

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rf.siping.gov.cn/)

是否网上支付

否

网上支付方式

无

是否物流快递

是

窗口号

无

邮寄地址

四平市英雄大路2177号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

136000

联系电话

0434-3651068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地点

四平市政务大厅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咨询电话

0434-3651068

常见问题

应填写至常见问题填写表格内

监督电话

0434-3650158

年检要求

无

受理条件

1

已在发改部门立项备案

2

已获得规划部门核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资质

3

已有完备的修建详细规划(已获取修详规定位图、平面图)

 二、四平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告知单

项目名称: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九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申请表;

2、四平市结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表;

3、修建详细规划定位图;

4、修建详细规划平面图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发改委项目备案(立项批准文件);

办理流程:受理-现场审核-审批办审定-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备案

(中小型企业和省投资项目除外)

项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备案

(中小型企业和省投资项目除外)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22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项目建议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

5、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

审查报告》;

7、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定-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项目名称: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2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申请表;

2、四平市结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表;

3、修建详细规划平面图、定位图;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发改委项目备案(立项批准文件)。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现场审核→审批办审定→

领导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拆除2000平方米以下人防工程的审批

项目名称:拆除2000平方米以下人防工程的审批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6、17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修详规定位图、平面图; 

     3、营业执照(副本); 

     4、拆除项目审批申请(请示文书); 

     5、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现场勘察→核算→审批办审定→领导批复→取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

兼顾人防需要的审批

项目名称: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需要的审批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8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地下交通干线人防需要申请表; 

        2、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人防需要承诺书; 

        3、修建详细规划平面图、定位图; 

        4、发改委立项文件; 

5、兼顾人防需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经具有

人防资质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

设计审查意见书及设计单位意见回执报告;

6、加盖审图专用章的人防工程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CAD格式电子版文件。 

办理流程:申请预约-受理-审核-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迁移警报设施和人防战备通信电缆的审批

项目名称:迁移警报设施和人防战备通信电缆的审批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22、23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原建筑物拆迁回迁改造扩建建设计划批准文件; 

2、迁移建设方案;

3、《警报设施迁移申请表》或《战备电缆迁移申请表》;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勘察→审批办审定→审核→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项目名称: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3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合同;2、防空地下室防护部分施工技术资料;3、防空地下室竣工图1套(光盘一张);4、防空地下室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会议纪要;5、设计方案审核意见书;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8、全套人防工程施工图;9、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10、施工中标通知书;1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1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1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14、消防验收报告;15、人防检测报告 16、施工、监理单位隐蔽工程记录;17、人防工程防护质量验收申请表;18、建设单位工程验收自检报告;19、人防工程防护质量验收报告;20、防护设备合同和产品合格证;21、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报告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质监站审查-审定-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人防易地建设费

项目名称:人防易地建设费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2条办理

范    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申请表;

          2、四平市结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表; 

          3、修建详细规划平面图、定位图; 

办理流程:预约-受理-审核-缴费-批复-取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