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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防办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来源:  2022-01-12

四平市人防办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目录:

一、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办事指南

二、四平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告知单

三、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备案(中小型企业和省投资项目除外)

四、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五、拆除2000平方米以下人防工程的审批

六、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需要的审批

七、迁移警报设施和人防战备通信电缆的审批

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九、人防易地建设费

一、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办事指南

基本编码

0100001001

实施编码

22030000000001352938401

事项名称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应填写至设定依据填写表格内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实施机构

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法定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受理条件

应填写至受理条件填写表格内

申请材料

应填写至申请材料填写表格内

联办机构

中介服务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现场审核-审批办审定-领导批复-发件

数量限制

结果名称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审批表》

结果样本

存放至对应文件夹下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服务对象

法人或自然人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承诺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预约办理

四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rf.siping.gov.cn/)

是否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方式

是否物流快递

窗口号

邮寄地址

四平市英雄大路2177号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

136000

联系电话

0434-3651068

运行系统

省级

办理地点

四平市政务大厅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咨询电话

0434-3651068

常见问题

应填写至常见问题填写表格内

监督电话

0434-3650158

年检要求

受理条件

1

已在发改部门立项备案

2

已获得规划部门核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资质

3

已有完备的修建详细规划(已获取修详规定位图、平面图)

 二、四平市人民政府一次性告知单

项目名称: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2、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中发[2001]9号)第九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申请表;

2、四平市结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表;

3、修建详细规划定位图;

4、修建详细规划平面图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发改委项目备案(立项批准文件);

办理流程:受理-现场审核-审批办审定-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备案

(中小型企业和省投资项目除外)

项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备案

(中小型企业和省投资项目除外)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22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项目建议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5、施工图设计文件;

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

审查报告》;

7、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定-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项目名称: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审批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2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申请表;

2、四平市结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表;

3、修建详细规划平面图、定位图;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发改委项目备案(立项批准文件)。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现场审核→审批办审定→

领导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拆除2000平方米以下人防工程的审批

项目名称:拆除2000平方米以下人防工程的审批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6、17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修详规定位图、平面图; 

     3、营业执照(副本); 

     4、拆除项目审批申请(请示文书); 

     5、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现场勘察→核算→审批办审定→领导批复→取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

兼顾人防需要的审批

项目名称: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设兼顾人防需要的审批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8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地下交通干线人防需要申请表; 

        2、城市地下交通干线人防需要承诺书; 

        3、修建详细规划平面图、定位图; 

        4、发改委立项文件; 

5、兼顾人防需要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经具有

人防资质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

设计审查意见书及设计单位意见回执报告;

6、加盖审图专用章的人防工程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CAD格式电子版文件。 

办理流程:申请预约-受理-审核-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迁移警报设施和人防战备通信电缆的审批

项目名称:迁移警报设施和人防战备通信电缆的审批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22、23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原建筑物拆迁回迁改造扩建建设计划批准文件; 

2、迁移建设方案;

3、《警报设施迁移申请表》或《战备电缆迁移申请表》;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勘察→审批办审定→审核→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项目名称: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防护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3条 

办理范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合同;2、防空地下室防护部分施工技术资料;3、防空地下室竣工图1套(光盘一张);4、防空地下室设计变更、技术交底会议纪要;5、设计方案审核意见书;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8、全套人防工程施工图;9、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10、施工中标通知书;1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1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1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14、消防验收报告;15、人防检测报告 16、施工、监理单位隐蔽工程记录;17、人防工程防护质量验收申请表;18、建设单位工程验收自检报告;19、人防工程防护质量验收报告;20、防护设备合同和产品合格证;21、人防工程面积测绘报告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质监站审查-审定-批复-发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人防易地建设费

项目名称:人防易地建设费 

办理依据:《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12条办理

   围:建设单位 

申报材料: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报建申请表;

          2、四平市结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表; 

          3、修建详细规划平面图、定位图; 

办理流程:预约-受理-审核-缴费-批复-取件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